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/月将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,绝大部分纳税人群将享受到新个税法改革带来的福利。你的收入会有变化吗?
根据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新个税法规定,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/月执行,并对应新的税率表。 在即将实施的新个税法条例中,最受大家关注的有两点。 1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每月5000元 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》,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减除费用(即个税起征点)统一按照5000元/月执行。 此外,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按5000元/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。 2 实施新的税率表 从10月1日起,重新调整个税计算表公式,按照新税率表计算缴税金额。新税率表保留了综合所得适用3%至45%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,但扩大了3%、10%、20%三档低税率的级距。在上调“起征点”的同时,新税率表的执行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。 虽然从10月1日开始仅实施两项新个税法条例,但还是得到了大部分网友们的认可。烟台惠和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监测数据显示,76.6%的网友对即将实施的新个税法表示热烈欢迎,13.2%的网友表示有所期待,另有10.2%的网友表示不太满意,认为新个税法应该全面实施,这样人们的税负才能有效降低。 据测算,按即将实施的两项条例“个税起征点上调”、“执行新税率表”计算,广大工薪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实现减税,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约49%。到2019年1月1日开始,新个税法各项条例的全面实施,工薪纳税人群的税负将降低更多,这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一大福音。 最值得关注的是新个税法中的“6项专项附加扣除—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普通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支出”的具体实施细则。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,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,再享有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,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,增加居民实际收入、增强消费能力。 国庆节即将来临,烟台惠和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祝大家国庆快乐!